1、參加施工的工人均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
2、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腳.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動、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掛“危險”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使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擋,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定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