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建筑勞務公司在我們省發展迅速,但還有許多困難和問題今天遇到,小到一個共享什么問題。
1,服務業務發展不足的勞動的勞動在后面。目前建筑行業勞動勞動制度也不是規范,我省大部分地區的點包勞動交易基本也多停留在使用"承包商"和"私人注冊的農民雇工",并且"附屬訂約團隊"階段,承包商和散兵游勇類型的勞動方式大存在,滿足市場和工程施工組織方式的勞動點包裝企業要求有不鼓勵和支持這對建筑勞務企業在省建筑市場中的支持也只是少數,適應建筑市場的需求和建設快速發展的需要。
2,由于建設普遍服務公司勞動力成本、施工勞動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長期的勞動成本,由于建筑施工公司勞動服務公司,不僅給該行業的發展帶來嚴重危害,直接影響勞動服務公司支付的工資的農民工,導致某些社會不穩定因素和易受不良的社會影響。
3,沉重的捐稅,阻礙勞動服務企業的發展。勞動服務企業分包合同勞動任務,贏得的體力勞動,本質上是人工工資細節,但在現行稅制下,勞動服務企業必須支付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等。為同一個項目,一般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企業納稅相同。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的重復,如納稅。沉重的稅務負擔和稅收,重復嚴重制約的勞動服務企業發展,使大量的服務團隊將是由隸屬關系、游擊戰爭和其他非法手段合同任務,而不是建立了勞務企業正式運營。
4,不穩定,流動性很高的工人的勞動服務企業、社會保障問題很難解決。服務企業工人通常是從農民工,消極怠工,農業耕作,不穩定。因為移徙工人本月在承德下,個月去邯鄲,住在那里,周圍為勞工保險要求并不一致,難以滿足期限將享受養老保險的流動性。